山亭区图书馆
一 办证手续
办证人须年满7周岁以上,持本人身证原件、个人免冠一寸照片两张,并交纳 100 元押金,填写《山亭区图书馆“读书发展卡”申办表》即可在一楼办证处办理。每人限办一张借阅证。
二 使用方法
读者须遵守山亭区图书馆借阅规则及相关规定,违反相关规定情节严重者,其借阅证将被置停,待接受处理并纠正后恢复使用。读者借阅证只限本人使用,请勿转借。读者每证每次可借两本书。借期 30天,可续借一次,续期30 天(可携带借阅证到馆续借或拨打电话 0632-8811329续借)。我馆采用信用借阅,读者若经常逾期还书,不服从管理多次,我馆有权调销借阅证,且一年之内将不再办理借阅证。
三、退证方法
退证时,须还清所借图书,无未交纳款项后,由本人持借阅证和押金收据退回押金,押金收据须妥善保存,遗失不补。注:办理借书证半年后才予以退证。
四、挂失和补证办法
读者借阅证丢失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押金收据到办证处挂失。若又找到原借阅证,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押金收据到办证处解除挂失。未找到原借阅证,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押金收据可补办新证,原借阅证作废。
本规定自 2020 年 11 月 4 起执行,最终解释权归山亭图书馆
开放时间: 8:30—12:00
13:30—17:00
每周一闭馆(节假日正常开放)
服务布局:
一层设有:总咨询台、外借室、办证处、期刊阅览室、视障阅览区、自修室、国学讲堂。二层设有: 尼山书院、儿童阅览区、亲子活动区、文化体验活动室、辅导部、电子阅览室、国学经典阅览区。
联系方式: 0632—8811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