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好消息 | 抱犊崮国家森林公园、熊耳山国家地质公园门票降价通知录入时间:2018/9/29 Hits:852 为了推动我区重点国有景区门票降价工作,促进国有景区逐步回归公益属性,根据枣庄市物价局《转发<山东省物价局关于贯彻落实发改价格[2018]951号文件推动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枣价费发[2018]117号)文件精神,经区政府批准,现将枣庄市抱犊崮国家森林公园、熊耳山国家地质公园景区门票价格下调政策通知如下。
一、景区门票价格下调政策 1、枣庄市抱犊崮国家森林公园通票价格由原来100元/人.次,调整为旺季(当年3月至11月)标准80元/人.次、淡季(当年12月至次年2月)标准50元/人.次。 (标注:抱犊崮旺季执行60元/人) 2、枣庄市抱犊崮景区内电动观光车收费标准10元/人次(路程1.5公里)。 3、枣庄市熊耳山国家地质公园通票价格由原来80元/人.次,调整为旺季(当年3月至11月)标准60元/人.次、淡季(当年12月至次年2月)标准50元/人.次。 4、枣庄市抱犊崮国家森林公园、熊耳山国家地质公园景区联票价格为100元/人.次,两天内有效。
二、优惠政策 6周岁(含)以下或身高1.4米(含)以下儿童、老年人、现役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包括一名陪护人员)实行免票优惠;6-18周岁(不含18周岁)、未成年人、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学历学生实行半票优惠;高层次人才凭“山东惠才卡”实行免票优惠。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优惠政策按规定执行。 景区可根据管理经营策略,制定更多形式、更加灵活更大幅度的减免优惠措施。 三、景区门票价格为最高价格,景点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下浮。 四、景区经营管理单位要在旅游区售票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收费价格,并将游览内容、优惠政策和12358价格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同时公示,主动接受游客和社会的监督。 本通知自2018年10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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