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关于印发2017年全区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录入时间:2017/5/23 Hits:1171 枣庄市山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山安办发〔2017〕31号
关于印发2017年全区夏季消防检查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山城街道办事处,山亭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直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 为切实做好夏季消防安全工作,努力减少各类火灾事故,按照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2017年全区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19日
全区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保持全区火灾形势总体稳定,区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党的十九大闭幕,在全区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厦门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和党的十九大等重大活动安保任务,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推动行业部门,发动社会力量,紧盯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在严格落实“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积极开展“自选动作”,强化工作措施,有效防控“小火亡人”,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确保全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工作内容 (一)强化社会火灾防范 1、行业部门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各行业部门要按照《枣庄市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要求,完善并落实行业消防管理标准。商务、文广新、教育、旅游、民政、卫生计生等部门要组织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监督检查,督促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社会福利机构、学校、医院、文物古建筑、劳动密集型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照“六加一”措施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增设独立式火灾报警器、简易喷淋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加强物联网消防安全监控管理,严格用火用电管理,建立专职消防队或者微型消防站。加强“两人一室一站”(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微型消防站)建设和监管,落实“户籍化”管理,提升“四个能力”,提高自防自救水平。 2、加强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各镇街、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我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多、分布广的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枣政办发〔2017〕5号)要求,全面摸清辖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和高危化学品底数,建立健全底数台帐。要结合“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组织对辖区石化企业集中和危化品事故高发区域开展消防风险评估,安监、消防等部门要强化监管责任、落实管控措施,积极推广利用物联网、大数据等先进科技对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实施动态、精准管控,有效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各镇街要巩固发展企业专职消防队伍,推动符合建队要求的企业“应建尽建”,对于不按规定建队的企业,一律列入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提请政府挂牌督办。 3、开展电气火灾防范检查。区政府要组织安监、住建、供电、消防等部门,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部署要求,督促单位建立健全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电器产品、电气线路安装敷设,定期维护保养、检测。督促火灾高危单位按规定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委托消防技术服务机构7月份前进行1次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对存在火灾隐患的电器产品、电气线路及时维护保养。区政府要积极推动乡镇、街道全面排查居民住宅电表箱设置、线路连接是否安全规范,并按照属地原则,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和传统村落改造内容,积极推广应用智慧式用电安全隐患监管服务系统。 4、深化遏制“小火亡人”专项行动。各镇街要认真落实市政府惠民实事有关要求,力推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公安部门要认真分析“小火亡人”的规律特点,紧盯村居民住宅、“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群租房及城乡结合部等四类区域,坚决遏制“小火亡人”火灾事故。各级综治、公安、民政、住建、城管、供电等部门要按照全区《深化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继续深入推进“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扎实开展清可燃物和易燃易爆品、清楼道、清消防车通道、清防火间距和封堵管道井“四清一封堵”行动;大力推广应用独立式火灾报警器、简易喷淋等消防技术;深入推进电动车“三统一”措施(即统一存放、统一充电、统一管理);组织开展逃生自救演练,落实“四个一”常态化消防宣传措施(即设立一个消防宣传专栏,设立一个消防宣传微平台,成立一个消防宣讲团,建立一个消防体验教育室),党的十九大召开前60%的社区达标。切实发挥公安派出所作用,深化“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将消防工作纳入辖区“1+2+N”城区社区警务模式(1名民警、2名辅警和若干网格员)和“一村一警务助理”的农村警务模式,确保“小火亡人”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5、开展消防控制室达标验收。消防部门要按照《关于开展消防控制室管理标准化建设的通知》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消防控制室管理标准化建设。7月底前,全部消防控制室标准化建设达标;9月底前,中控室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届时,全区将统一组织,采取异地互查等措施,对全区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逐一进行检查验收。对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消防控制室,要督促单位按照标准化建设的要求进行整改,并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要积极推广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全区60%以上的火灾高危单位接入系统。 6、大力推进消防安全基础工作。年内,所有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网格实现规范化管理。按计划落实消防队站、市政消火栓建设,消火栓完好率达到98%以上。年内,重点镇要建成一队两车,其他镇也要建成一队一车的乡镇专职消防队。区政府要督促街道、社区,公安消防部门要督促重点单位,按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全区60%的商业区、旅游区、开发区等要建立消防安全联防组织。 7、加大消防监督执法力度。消防部门要严格落实每日一查制度,夏防期间,要对辖区火灾高危单位、重点单位全部检查一遍并建立台帐,适时组织隐患“回头看”活动。公安派出所要严格落实省公安厅“每周至少检查5个社会单位,每两周至少检查1个村庄和1个社区,每两周至少办理1起消防行政案件,每季度至少办理10件消防行政案件”的要求,督促隐患及时整改。 8、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对夏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区政府要于5月份集中向社会公告、组织媒体曝光,督促单位落实整改责任、资金、方案和防范措施。6月5日前,各镇街人民政府要向区政府报送一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由区政府集中进行挂牌警示、督办,确保9月底前全部整改完毕。 9、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整治。消防部门要落实《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29号),对电气防火技术检测、消防设施检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评估机构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执业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辖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排查摸底,掌握从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底数及基本情况,逐一核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证书、资质条件是否符合要求,相关制度、服务能力是否具备,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以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业务开展情况。进一步规范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市场秩序及执业行为,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切实提高消防技术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提升化工类火灾灭火救援能力 1、加强专业灭火救援能力建设。区消防大队要紧盯“一高、一低、一大、一化工”单位场所,深入开展石油化工企业、高层建筑和城市综合体调查熟悉“回头看”,积极开展地下建筑调查熟悉与灭火救援能力建设专项行动。区政府要积极推动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立由应急办、公安、卫生计生、消防、供水、供电、安监、交通等社会联动力量组成的专业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完善相应的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及联动机制。 2、加强指挥信息化建设。区政府要依托“智慧城市”建设的有利契机,推动将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与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及公安分局指挥中心对接,实现已联网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害部门自动消防系统数据实时传输至两大指挥中心,发挥组织指挥的数字化水平,提高灭火救援效率。要进一步完善灭火救援专家组建设,把熟悉各类工艺流程、实践经验丰富的企业技术骨干、各行业业务骨干纳入专家组,强化指挥决策准确性。要加快数字化预案建设,着力提高消防工作智能化水平和科学指挥、高效作战能力。 3、加强化工火灾处置装备科学化建设。区政府要认真贯彻财政部《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增加财政支持力度,结合本辖区实际,有针对性的加强超大流量水罐泡沫消防车、50米以上的高喷车、移动遥控炮、化学防护服等特种车辆装备配备,配足灭火药剂和保障物资,切实把急需有的配强、投入少的配全、高精尖的配精,有效推动化工火灾处置器材装备建设提档升级。 4、加强联勤联训工作。区政府要加强对乡镇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政策性支持。要加强合成作战训练,应急办、安监、公安、消防等应急联动部门要至少开展1次与专职消防队的综合性灭火救援联合演练,适时联合企业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和企业工艺处置技术小组开展化工火灾专业灭火救援技术培训和专项训练。消防部门要将各类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纳入消防部队执勤训练和指挥调度体系,强化业务指导和联勤联训,组织辖区微型消防站队员普训1次,达到“三知四会一联通、处置要在3分钟”能力要求。 (三)深化消防宣传培训 1、强化社会化宣传教育。消防、民政、住建部门要推进“消防宣传教育示范社区”建设、“社区消防宣传大使”评选命名活动,不少于70%的社区聘有“消防宣传大使”,并深入社区定期开展“消防公开课”培训活动。教育部门要确保70%以上的中小学校做到消防安全知识有教材、有师资、有课时。电影放映部门通过农村电影院线、社区(广场)电影、广播电视台播放消防题材电影。民政、商务、消防等部门要按照“齐鲁百店万人”消防安全大演练活动要求,组织做好全区城市综合体和大型商场等单位开展针对性消防演练,鼓励群众积极参与。 2、强化媒体宣传报道。8月份,全区要针对6月份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部署开展“火灾隐患曝光月”活动,依托省、市级主流媒体、主要网站及各级官方新媒体,开展不少于1次的集中曝光行动。区政府要积极利用央视播发反映我区社会救助和执法为民的新闻稿件。区级电视台、广播电台反复刊播提示字幕、公益广告。各部门官方微博、微信每天发送消防提示信息,要针对目标人群每月发送手机消防提示短信。 3、强化宣传阵地建设。消防、教育、民政、住建等部门要在学校、社区推广消防体验室示范建设。各部门机关宣传橱窗或宣传栏要有消防安全内容,单位广播、闭路电视、电子屏幕要进行消防安全提示,要发动行业系统利用LED显示屏、工地围挡、户外(车载)视频、楼宇电视、宣传橱窗广泛开展警示性、法制性、提示性宣传,普及消防知识。各级消防部门要充分发挥消防宣传教育“十百千工程”作用,每周接待有组织的群众性参观、体验活动不少于1次,组织消防宣传车每周巡回宣传不少于2个半天。 4、强化社会消防培训。区政府要根据《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设置与评审》(GA/T1300-2016),至少推动建立1个社会消防培训机构或培训点,组织对各级党政机关、行业部门、国有企业、街道乡镇、社区负责人和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以及公安派出所消防专(兼)职民警全部培训一遍。扩大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规模,满足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要求。 5、着力构建校园消防安全屏障。6月底前,教育、公安消防等部门组织部署开展第四届“暑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全区中小学校普遍开展以“举办一堂消防安全讲座、开展一次综合消防演练、组织一次消防参观体验、完成一次家庭消防作业、组织一次消防夏令营、策划一次消防微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六个一”活动,适时举办儿童消防绘画作文大赛、中小学生消防知识网络大赛,大力提升消防安全意识。8月底前,教育、公安消防和军训实施部门联合部署开展消防进军训工作,所有高中、初中新生军训期间接受消防安全教育。 三、工作措施 (一)推行政府购买公共消防服务。区政府要积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积极推广应用智慧式用电安全监管系统,招聘消防文员派驻街道、社区和公安派出所,组建消防安全网格管理员队伍,集中建设社区微型消防站,委托中介机构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在无固定消防设施的“三合一”场所、家庭式商铺等小单位、小场所、小作坊,推广安装独立式火灾报警器和简易喷淋设施,组织开展城市消防安全评估,聘请专家查隐患等消防工作。 (二)实施消防约谈。区政府要重点约谈工作不力、火灾多发的部门以及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重点约谈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下级部门和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公安机关及消防部门重点约谈大型连锁企业、国有企业、重点单位、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不放心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督促其向社会作出消防安全承诺。 (三)公开检查情况。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根据火灾防控特点,分区域、分行业、分重点每月制定监督抽查计划,提前将抽查的单位、时间、内容、要求向社会公开,提醒单位自查自改。检查结果每月向社会公开,推动单位整改隐患,接受社会监督。各行业主管部门与公安消防部门建立信息互通机制,相互通告检查发现的行业系统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及整改情况。 (四)严格监督执法。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依法采取罚款、拘留、“三停”、查封等手段,督促整改。对符合失火罪、消防责任事故罪“两罪”立案条件的,依法立案查处,倒逼责任落实。要每月分析研判执法情况,通报检查单位、整改隐患、罚款、责令“三停”、拘留、办理“两案”等六项执法总量。 (五)组织媒体曝光。定期在主流媒体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以舆论力量倒逼隐患整改。对严重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处理情况,及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六)实行失信惩戒。要推进消防安全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督促属于火灾高危单位的公众聚集场所和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企业,按照规定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推广应用保险费率与消防安全评估结果挂钩机制。继续落实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制度,卫生计生、住建、工商、教育、保险、金融等行业部门要落实信息互通互认机制,纳入相关审批、融资、贷款的信用等级,强化消防安全不良行为信息的共享应用,及时函告相关部门,形成监管合力。 四、工作步骤 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部署发动阶段(5月20日前)。区政府召开会议、印发方案,层层动员部署,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营造氛围。 (二)全面实施阶段(5月21日至党的十九大闭幕)。区政府按照本方案,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定期视频调度、督导检查和分析通报,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三)总结考评阶段(党的十九大闭幕后5日内)。组织检查考评,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夏季消防检查期间,重大活动多,形势复杂,任务繁重。区政府要充分认识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把现实斗争与基础工作紧密结合,协调推进。区政府成立李军副区长任组长,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为成员的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公安消防大队,负责组织协调、信息调度、督导考评等工作。区政府及相关行业部门要建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和考核、奖惩标准,明确职责任务并落实到人。 (二)形成合力。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联合行动,扎实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加强指导培训,督促行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各社会单位要落实第一责任主体责任,自觉做好消防工作。各物业服务企业、村(居)民委员会要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推动措施落实。 (三)广泛宣传。区政府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渠道,针对夏季火灾特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强的提示宣传。既要宣传严格执法的雷霆行动,曝光重大隐患和重大违法行为,也要宣传各级、各部门的工作做法和各单位积极整改的典型事例,进一步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感和满意度。 (四)严格督导。区政府要分重点、分阶段、分专项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跟踪督促整改,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将通报批评,并约谈单位负责人;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严格实施责任倒查。 各单位夏季消防检查实施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于5月22日前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区安监局),每月20日前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党的十九大闭幕后2日内报工作总结。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的工作方案和措施。
附件:全区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附件: 全区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 李 军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 高 江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成 员: 张传新 区教育局副局长 冯 涛 区民政局党组成员、低保主任 梁志敏 区规划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王建军 区住建局副局长 刘凌娥 区商务局外商服务中心主任 耿学文 区旅服委主任科员 公茂玺 区文广新局党组成员、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长 李涛 区卫计委党委委员、信访安全科科长 徐 伟 区安监局副局长 郝士平 枣庄供电局山亭供电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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