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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第二届“到山东最想买的100种特色旅游商品”评选活动方案

    录入时间:2015/7/22 Hits:1336

     

     

    附件1:

    第二届“到山东最想买的100种特色旅游商品”评选活动方案

     

        2011年省旅游局组织了首届“到山东最想买的100种特色旅游商品”(简称“山东100”旅游商品)评选,近年来“山东100”旅游商品作为“好客山东”品牌的重要内容之一,逐步得到社会的认可,对推动山东旅游商品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20148月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国发〔201431号文,再次将扩大旅游购物消费列为一项重要工作。为贯彻落实国家3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扩大我省“好客山东”旅游商品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促进旅游商品产业全面发展,提高我省旅游购物消费水平,省旅游局于20157月启动第二届“山东100”旅游商品评选活动。通过此次评选将推出一批最受游客喜爱的旅游商品,从而为我省旅游商品购物市场提供可靠的旅游商品推荐名单。

    一、活动组织

    主办:山东省旅游局

    承办:山东省旅游商品开发服务中心  山东省旅游行业协会旅游商品与装备分会

    协办:各市旅游局(委)

    二、活动时间

    20157-9

    三、评选内容

    最具山东地方特色、最受市场认可、最受游客喜爱的“到山东最想买的100种特色旅游商品”

    四、评选流程

    (一)宣传发动

    由省旅游局通过山东旅游政务网、山东旅游政务官方微信、山东旅游商品官方微信、中国旅游报、大众日报、齐鲁晚报、齐鲁网、大众网等媒体平台统一面向全省发布征集信息。17地市旅游局(委)在本市媒体上刊登第二届“山东100”旅游商品评选的活动信息进行广泛的发动,并积极调度联络本市、县、区旅游商品企业申请报名。评选委员会在省旅游商品开发服务中心设立秘书处。

    (二)申请报名

    1、申请条件

    1)具有山东特色的工业产品、社会各界公认的知名品牌商品;

    2)产品批量生产且在市场上有明确的销售渠道和销售场所;

    3)市场占有率高,销售额在同类商品中占优势;

    4)公众认可度高;

    5)游客评价好。

    2、申请提供材料

    1)报名表(须填写生产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商标、规格、零售价格,企业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邮箱等);

    2)该产品照片及详细介绍;

    3)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商标使用等相关证件和获奖证书的照片或复印件;食品类商品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照片或复印件;

    4)该商品2014年的销售数量和总金额,各市旅游局对其真实性进行审查确认,建议以当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告为准;

    5)提供该商品未来3年内的营销规划书。

    3、申请步骤

    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报名,报名网站为www.sdlysp.cn,所有材料需按要求在线提交。网上报名完成后,报名单位将相关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送交当地市旅游局。

    4、申请时间:201585-2015813

    (三)各市初选推荐

    由各市旅游局负责本地报名旅游商品初选工作,初选商品信息可登录全省统一报名网站www.sdlysp.cn查询。每市从该市初报名单中推荐最少10种、最多20种的旅游商品,同类旅游商品可推荐3家以内生产企业。各市推荐商品的纸质材料于821日前报省旅游商品开发服务中心。

    (四)专家初评

    8月下旬,省局组织专家对各市报送推荐材料进行初审,评出150种入围商品及其生产企业。

    (五)大众投票

    150种入围商品及生产企业的名单和介绍材料分别在山东旅游政务网、山东旅游政务官方微信、山东旅游商品官方微信、中国旅游报、齐鲁网、大众网、大众日报、齐鲁晚报上公示,并接受大众投票。大众投票统一在网上进行,投票网址www.sdlysp.cn,投票时间:201594-13日。

    (六)终评

    20159月中旬对入围商品进行终评评分,计分方式:大众投票产生的有效投票结果占最终评分的30%,专家终评投票占评分的70%

    注:在评审过程中若出现工商、质监部门提供的参评商品被投诉或不合格报告,则取消该商品的评审资格。

    (七)结果公布

    从终评评分结果中选出排名前100名的商品及生产企业,作为第二届“山东100”旅游商品最终评选名单,并在各大媒体公布评选结果。

    五、参评奖励

    为感谢回馈积极参与投票的公众,评审委员会单独设置参与奖100名,获奖名单在公证人员监督下随机抽取,获奖者将获得第二届“到山东最想买的100种特色旅游商品”一件。

    六、推介管理

    (一)省局将对荣获第二届“到山东最想买的100种特色旅游商品”的产品颁发证书,并在各大媒体对外公布。同时省局的各类出版物、宣传推广平台进行公开展示。

    (二)为进一步规范 “山东100”形象标识的管理使用,荣获第二届“到山东最想买的100种特色旅游商品”的单位或企业需和省局签署《形象标识使用协议》后方可使用相关形象标识;获得称号的旅游商品可在该产品包装、市场营销、宣传推广中使用“到山东最想买的100种特色旅游商品”称号。

    七、活动组委会秘书处联系方式

    (一)秘书处评选宣传活动组

    山东省旅游商品开发服务中心  张凡、魏可静、朱筱飞

    电话:0531-8267623362386241

    传真:0531-82676201  

    邮箱:sdlysp@126.com

    (二)秘书处认证管理组

    山东省旅游商品开发服务中心  孙旭东、刘昊芊

    电话:0531-826762316240

    传真:0531-82676201  

    邮箱:sdlysp@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