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动态
我区出实招深入推进乡村旅游改革发展
近日,由财政局、旅服局联合出台《山亭区旅游发展基金使用管理办法》,推进乡村旅游改革试点工作,大力支持旅游业发展。该办法规定,旅游发展基金主要用于补助旅游公共服务设施、乡村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旅游宣传营销及旅游人才培训等;所申请补助的项目应提前报备财政和旅服部门审核,经区政府同意后列入奖补范围;项目建设要求6个月内完工,不能超过今年年底,逾期不予奖补,同时按照“完工一个、验收一个、奖补一个”的原则,补助标准为通过验收项目总工程造价的30%。(区旅服局 区财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