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关于推荐枣庄市服务业品牌企业的通知录入时间:2015/1/16 Hits:1208
关于推荐枣庄市服务业品牌企业的通知 各区(市)旅服局、枣庄高新区经发局: 2015年,市政府把“枣庄市服务业品牌培育工程”列为百件惠民实事,其中,提出培育100家服务业品牌企业,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工作意见,培育一批有竞争力的服务业品牌企业,推动我市服务业高端化、品牌化发展,请各区(市)按照要求推荐服务业品牌企业。 一、推荐范围 文化旅游业、批发零售业(含专业市场)、住宿餐饮业、现代物流业、家政服务业、商务服务业、物业服务业、养老服务业等行业。 二、推荐条件 依法设立,有一定规模和品牌基础、市场前景好、成长性较强,在本地区、本行业中有一定影响力。 三、具体要求 请各区(市)认真筛选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填写《枣庄市服务业品牌企业推荐表》(见附件),于2015年1月20日前报市旅服委服务业规划科,邮箱:zzfwyghk@126.com,联系电话:3342965。
二○一五年一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