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关于开展2015年“好客山东贺年会”旅游产品优惠促销活动的通知录入时间:2014/12/19 Hits:1341 关于开展2015年“好客山东贺年会” 旅游产品优惠促销活动的通知 各市旅游局(委): 为拉动淡季旅游市场,丰富好客山东贺年会活动内容,创新网络营销模式活动,促进年节旅游消费,2015年“好客山东贺年会”期间,省旅游局将组织开展贺年会旅游产品优惠促销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好客山东贺年会”期间,省旅游局将为广大游客发送“旅游红包”,利用线上线下互动形式,扩大贺年会影响力,吸引游客开展旅游消费。“旅游红包”包括景区门票、酒店住宿、旅游线路、特色餐饮、演出活动以及其他涉旅产品,由旅游企业提供,通过各类网络营销活动进行发送。“旅游红包”由旅游企业信息介绍及旅游产品消费券组成,游客在获得“旅游红包”的同时也了解到旅游企业的相关信息。通过“旅游红包”的发送,旅游企业能够充分利用政府新媒体优势宣传营销旅游企业及其各类旅游产品,扩大旅游企业知名度与美誉度,实现旅游企业营销效果最大化,拉动淡季旅游产品市场营销。省旅游局将同时制作“好客山东贺年会”网站专栏、专题微景等,打造“好客山东贺年会”宣传热点,提高宣传营销效果。游客持手机至旅游企业消费时,企业可登录山东省电子票务系统验证使用,同时系统还将记录企业发起的红包种类、数量以及发放的情况、用户使用情况等。另外,旅游企业还可以通过山东省旅游电子票务营销系统与国内主流OTA、旅行社及其他门票代理商实现销售渠道对接,利用二维码技术推进旅游产品网络化,通过OTA营销平台销售景区门票。 二、工作要求 1、请各市旅游局(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各县(市、区)旅游局及旅游企业,发动辖区旅游企业积极加入本次活动,旅游企业范围包括旅游景区(点)、酒店、旅行社、滑雪、温泉、餐饮场所、娱乐场所、购物场所等,参与企业提供的旅游产品可包括免费门票(景区、演出及其他票务产品)、优惠券(或代金券)、折扣券,(建议优惠券或代金券面值不低于20元/张;折扣券为门市价的五折以下)等。旅游产品的种类及数量由旅游企业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提供。各市旅游局(委)请于12月23日前将本辖区内参与活动企业、联系人、联系电话等情况填写附表报送至省旅游局。 2、省旅游局根据报名情况,统一为参与企业开通山东省电子票务营销系统账号,企业登录系统根据使用说明及演示视频,于12月31日前认真填写“旅游红包”内容,包括产品数量、有效期、验票须知等。 3、各市、县(市、区)旅游局(委)在本辖区旅游网站显著位置链接省旅游局贺年会专栏,有条件的可以通过官方微信、微博开展系列利民惠民优惠营销活动,形成联动效应,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联系人:何倩 张大千(技术) 电 话:0531-82676235 82676211(技术) 电子邮件:heqian@sdta.gov.cn
附件:2015年好客山东贺年会旅游产品优惠促销活动企业报名表 山东省旅游局 2014年1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