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山亭区图书馆关于办理借阅证免押金的公告录入时间:2025/7/30 Hits:26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塑强“民事无忧·企事有解·政事高效”服务品牌深化营商环境改革创新的实施方案》(鲁政办发〔2025〕4号)及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落实取消图书借阅押金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公共文化服务,山亭区图书馆办理读者借阅证不再收取借阅证押金,采用信用借阅,纳入诚信体系。图书逾期采用电话续借及到馆续借方式,之前所收押金退还读者。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退还对象 曾在山亭区图书馆缴纳图书借阅押金,且当前无未归还图书等违约情况的读者。 二、退还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5年7月30日起每周二至周五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地点:山亭区图书馆一楼借阅部 三、退还所需材料 1.本人办理:需持借阅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退款收据、本人所能接收退款的支付宝或微信收款码。 2.委托他人办理:需委托人提供读者的借阅卡、退款收据,双方身份证原件(注明委托事项及双方关系)、委托人所能接收退款的支付宝或微信收款码。 四、退还流程 1.读者携带材料至山亭区图书馆一楼借阅部,工作人员核对借阅卡、身份信息及借阅记录。 2.确认无违约情况后,本人(委托人)填写《读者押金退还登记表》,读者(委托人)签字确认。 3.图书馆工作人员通过电子转账方式退还押金(转账需提供本人所能接收退款的支付宝或微信收款码,为及时退款请当面确认收款信息)。 五、注意事项 退款收据丢失者,需本人凭身份证到山亭区图书馆一楼外借室核实信息,填写《山亭区图书馆借阅证办证退还押金个人承诺书》,经核实后办理退还手续。 若存在未归还图书,需先完成还书;若图书丢失,需先按丢失图书的原价赔偿后,方可退还押金。 咨询电话:0632-8811329 请关注“山亭图书馆”公众号,退还借阅证押金情况会在公众号公布。
山亭区图书馆 2025年7月29日
来源:山亭区图书馆
初审:胡一飞 复审:潘纪锋 终审: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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