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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山东省旅游局关于申报旅游综合改革试点的通知
各市旅游局(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要点,根据全国旅游综合改革座谈会,全省旅游综合改革视频会议精神,启动全省就旅游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现就全省旅游综合改革试点省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类型 实行改革试点申报制度,坚持上下结合,综合改革和专项改革同步进行,综合改革分三类,即:省旅游综合改革试点市、省旅游综合改革试点县和省旅游综合改革试点旅游景区。专项改革分乡村旅游、全域化旅游、旅游资源一体化管理、旅游投融资体制改革4项。全省首批改革试点确定在20个左右,其中试点市3个,试点县10个,试点景区6个。各市申报综合改革和专项改革数量在1-2个(4A级以上景区较多的市要申报1个4A级以上景区改革试点),其他具体申报类型由各市确定。 二、申报内容 申报改革试点的市和县(市、区)试点工作方案须经市和县(市、区)政府同意,申报改革试点的景区须经主管部门或市、县(市、区)政府同意。方案应明确改革方向、改革目标、改革重点和具体措施,制定改革的时间表。要围绕更好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展开,有明确的改革步骤和改革目标,重点围绕旅游发展领导体制、发挥部门综合协调职能、建立适应旅游业发展的机制体制、资源一体化管理、推进旅游资源的所有权、管理权与经营权“三权”分离、建立完善旅游投融资机制、推进旅游公共服务等方面展开,要有明确的改革措施。 三、申报程序 省旅游局将对改革试点工作实行备案制,组织专家对各地推荐的综合改革和专项改革试点进行评估,通过评估的列入全省改革试点范围。同时,对试点地区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对试点工作督导检查,适时组织评估,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四、组织领导 各市要建立旅游综合改革推进机制,要积极争取领导支持,纳入本地党委、政府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有具体的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要切实加强对综合试点工作的指导,帮助解决改革难题,确保改革沿着正确的方向进行。要及时总结各地创造的鲜活经验,及时上报省旅游局备案。列入试点的单位要及时通报进展情况,每个月上报一次试点进展报告。请各市明确一位分管领导、责任科(处)室和一名具体负责人,并将名单于6月6日前报省旅游局。 各市以市为单位,于6月12日前,将改革试点工作情况,包括综合改革试点申请报告、试点单位改革方案等,报省旅游局。 联系人:省旅游局政策法规处 殷文彬; 联系电话:(0531)82676411; 传真:(0531)82676439 邮箱:yinwenbin888@sina.com
山东省旅游局 201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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